近日,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對廣東省揭陽市惠來縣靖海灣東南側海域擬出讓區海砂開采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批準決定的公示,該項目礦區開采范圍用海面積約2.22k㎡,項目設計最大資源可開采量3009.65萬m³、日最大海砂開采量9.6萬m³、月均開采量162萬m³、年最大開采量1944萬m³,開采年限1.55年。
據了解,今年廣東省已陸續投放多批海砂、機制砂石礦權,其中不乏大礦、巨礦,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廣東省未來兩年內釋放的礦權已滿足市場消費需求。此次投放的海砂礦權,開采年限僅1.55年,但近2000萬方的年開采量不容小覷,可算是一個“短平快項目”,投資者應理性分析選擇。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擬對廣東省揭陽市惠來縣靖海灣東南側海域擬出讓區海砂開采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批準決定的公示
根據廣東省揭陽市惠來縣靖海灣東南側海域擬出讓區海砂開采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技術評估報告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廳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批準決定。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2年05月26日至2022年06月1日(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廳反映。
聯系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龍口西路213號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政務服務窗口,郵編:510630
聯系電話:020-83624746,020-87532305
傳真:020-87532166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我廳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廣東省揭陽市惠來縣靖海灣東南側海域擬出讓區海砂開采。
建設單位
揭陽市自然資源局
建設地點
廣東揭陽惠來縣
環評機構
廣東海蘭圖環境技術研究有限公司
項目概況
項目礦區開采范圍用海面積約2.22k㎡,不占用岸線與灘涂。項目設計最大資源可開采量3009.65萬m?、日最大海砂開采量9.6萬m?、月均開采量162萬m?、年最大開采量1944萬m?,開采年限1.55年;項目為露天水下開采,采用3艘采砂能力為2000m?/h的射流抽吸式采砂船(單艘噸位10000噸級)、16艘3000m?~5000m?的皮帶運砂船以及2艘輔助船舶進行作業,礦區存在V1、V2兩個礦體,先開采V1礦體,待V1礦體全部開采完畢后再開采V2礦體。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一)海洋水文動力、地形地貌與沖淤環境
報告書預測,項目實施后采砂區內代表點漲落急表、中、底層流速出現一定程度減緩,流速變化量較小,流向變化不明顯;采砂區內波高變化較小,波向變化不明顯,對波浪動力影響主要出現在采砂區域,影響程度不明顯。采砂區內水深增加,出現一定程度淤積,淤積最大速度出現在采砂區南部水域,最大淤積速度為0.20m/a;采砂區附近垂直于主流向的西北側和東南側海域出現輕微淤積,淤積速率為0.09m/a;采砂區東北和西南側區域潮流動力增強,出現輕微沖刷情況,大部分區域沖刷速率不超過0.11m/a。
(二)海水水質
報告書預測,采砂引起的懸浮物對東北向的最大影響距離約5.63km,對西南向的最大影響距離約5.96km;底層大于10mg/L濃度區的包絡線最大面積合計為49.66km2,大于20mg/L濃度區的包絡線最大面積合計為30.96km2,大于50mg/L濃度區的包絡線最大面積合計為14.98km2,大于100mg/L濃度區的包絡線最大面積合計為8.42km2。項目懸浮物的影響主要在采砂期間,采砂結束后,其影響將逐漸消失,不會對海洋環境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嚴格控制開采范圍,禁止超礦區開采,采砂作業應有計劃的分層逐層進行,避免礦區邊坡坍塌;在大風大浪、大霧和雷暴等災害天氣時應暫停作業;減緩射流船穿透海底淤泥層的速率,減少懸浮物擴散,原砂經分選得到海砂產品后,剩余含細砂(小于0.063mm粒級砂)及淤泥的海水,經位于海床以上2.0m的溢流口,溢流回采砂區,減少懸浮泥沙對表層水體的影響;船舶生活污水、艙底含油污水和碎石雜物收集上岸交有能力的單位接收處理。開采期間對項目所在海域環境進行跟蹤監測,根據跟蹤監測結果,及時調整采砂方案和采取相應的環保措施。
(三)海洋沉積物
報告書分析,采砂作業對沉積物的影響主要集中在懸浮泥沙影響范圍內,采砂過程產生的懸沙濃度增量較小,不會對沉積物的環境質量發生明顯的變化。項目實施會使上述區域海洋沉積物的垂直結構和表層組成、結構發生一定的變化,在采砂結束一段時間后,將重新建立新的相對穩定的沉積物環境,但基本不會導致沉積物的二次污染。
(四)海洋生態環境及漁業資源
采砂過程將引起局部海域內水體懸浮物增加、透明度及溶解氧降低,對浮游植物、浮游動物、游泳生物、魚卵仔魚等產生一定不良影響;采砂過程采砂區的底棲生物種類將被掩埋、覆蓋,造成棲息于此的底棲生物生物量的損失。報告書預測,本項目采砂造成的生物損失量約為:底棲生物125.317t、浮游植物的損失量為3.696×1015ind、浮游動物5.964×107ind、魚卵3.614×108粒、仔稚魚2.562×108尾。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采用低噪聲、設備性能良好的采砂船,盡量降低施工船舶噪聲可能對海洋生物的影響;采砂作業中發現有中華白海豚、江豚、南方鱟等活動應降低施工強度,減小施工船速,對其進行避讓;實行開采總量控制,根據環境保護目標,合理安排采砂強度,降低在幼魚幼蝦保護區保護期間的作業強度,敏感期將每天平均采砂時間降至15小時,每日最大采砂量控制在7.2萬m3以內;按照要求及時繳納海洋生態補償資金,用于修復受損的海洋生態環境。開采期間對項目所在海域環境進行跟蹤監測,根據跟蹤監測結果,及時調整采砂方案和采取相應的環保措施。
(五)環境風險
項目存在的環境風險主要包括可能發生的通航安全事故、船舶碰撞發生溢油事故進而污染周邊海域等。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為避免上述事故的發生和降低環境風險,施工前向海事部門申請劃定施工水域和安全作業區域,設置航行警戒標,配置現場警戒船,必要時向海事部門申請發布航行通告和航行警告,申請協助進行水上安全維護;配備足夠的防止油膜擴散的裝備和設施;制訂溢油事故應急預案,并與區域相關應急預案銜接等。報告書分析,嚴格落實上述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的情況下,可有效降低環境風險事故發生的概率,有效控制事故發生對海洋環境的影響。
公眾參與情況
采取網站公示、報紙公示、張貼公告等方式開展了公眾參與工作。